歐盟輪胎標簽法將正式實施
據悉,歐盟輪胎標簽法將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實施。該法規要求在歐盟銷售轎車胎、輕卡胎、卡車胎及公共汽車輪胎的必須加貼標簽,標示出輪胎的燃油效率、潮濕路面抓地力和道路噪聲的等級。這一法規對輪胎三大性能進行了標準化規定:燃油效率(即輪胎滾動阻力要求),分為A到G共7個等級;潮濕路面抓地力等級,分為A到F共6個等級;道路噪聲等級,按照規定測試噪聲值分為3個等級:N≤LV-3,LV-3LV,并用黑色標簽來表示。
我國輪胎每年產量的50%左右用于出口,種類涉及客車、貨車和自行車用等輪胎,對外依存度很大,其中歐盟是繼美國后我國輪胎企業第二大海外出口市場。近年歐盟對車輛輪胎的安全和環保要求與日俱增,對我國輪胎及汽車出口企業的挑戰逐漸顯現,并且易對歐盟以外其他國家產生效仿作用,促使其參照歐盟模式增加新的輪胎標簽、技術等要求,進一步抬高我輪胎出口的難度。
為此,檢驗檢驗機構提醒相關輪胎出口企業:加強與檢驗檢疫機構溝通,及時了解法規;高度重視并認真研讀歐盟輪胎的相關新法規,積極制定相關應對措施,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和相關項目的檢測平臺,并從工藝上改進技術,積極提高產品環保性能;加快開發國外新興市場,特別是東盟、印度等和我國簽有自貿協定的國家,推行“多元化”戰略,降低輪胎出口市場過于集中的風險。
歐盟輪胎標簽法將正式實施